残保金审核中在职职工人数怎么算
1. 确定在职职工人数 :
通常以用人单位全年在职员工的平均人数计算,即12个月在职员工总数除以12个月。
对于季节性用工,需要将其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。
若有劳务派遣用工,则计入派遣单位的在职职工人数。
2. 计算年平均工资 :
使用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在职职工人数得出。
3. 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:
包括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员工数量,可以按月计算不满一年的情况。
4. 计算公式 :
残保金年缴纳额 = (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× 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-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) 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。
5. 注意事项 :
在职职工人数与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可以不是整数,计算全年人数时取各月末时点人数的算术平均值。
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,可能有免征残保金的政策。
某些地区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可能不同,例如1.5%或1.7%,需要以当地政策为准。
以上步骤和原则可以帮助确定残保金的缴纳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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